器官移植杂志

期刊简介

               《器官移植》杂志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中山大学主办,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承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全国性器官移植专业学术期刊,于2010年1月创刊。本刊反映我国器官移植实验研究、临床研究的进展,以及我国器官移植及其相关学科的发展水平,以从事移植及相关临床专业的医护人员(移植外科、移植内科、麻醉及重症医学专科等)和移植相关基础专业的研究者和医学生为主要读者对象,报道器官移植领域领先的科研成果和临床诊疗经验,以及对器官移植领域有指导作用、且与器官移植临床密切结合的基础理论研究。主要栏目有:述评、论著(实验研究、临床研究)、短篇论著、专题研究、综述、讲座、技术交流、病例报告、学术动态、会议纪要。本刊宗旨:宣传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报道国内外器官移植领域最新科研成果、临床诊疗经验,促进国内外器官移植学术交流,坚持尊重科学、实事求是和百家争鸣的方针。本刊已被美国《化学文摘》(CA)、美国《乌利希期刊指南》、波兰《哥白尼索引》、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中国知网CNKI系列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和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数据库(CMCC)等收录。本刊的国际刊号:ISSN 1674-7445,国内刊号:CN 44-1665/R,邮发代号:46-35。本刊为双月刊,大16开,每期64页,国内、外公开发行,定价:12元/期。

专利可以转让吗?转让的专利是否可以用作职称评审?

时间:2023-11-14 09:19:51

先说结论,专利可以转让,转让的专利可以用于职称评审。在职称评审中,通常会对申请人的专利情况进行考核。如果申请人拥有转让的专利,这些专利是可以用来评职称的。


然而,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时,需要注意不同的专利许可模式。这些模式包括普通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分售实施许可、交叉实施许可和专利权转让。


普通实施许可:许可方(即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项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

独占实施许可:被许可方取得独占实施该专利的权利,任何他人(包括许可方)都不得实施该专利。

排他实施许可:被许可方有权实施,许可方也有权实施,但许可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

分售实施许可: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

交叉实施许可: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

专利权转让: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

因此,在考虑使用转让的专利进行职称评审时,需要明确该专利的许可模式,以确保其可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