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器官移植》杂志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中山大学主办,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承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全国性器官移植专业学术期刊,于2010年1月创刊。本刊反映我国器官移植实验研究、临床研究的进展,以及我国器官移植及其相关学科的发展水平,以从事移植及相关临床专业的医护人员(移植外科、移植内科、麻醉及重症医学专科等)和移植相关基础专业的研究者和医学生为主要读者对象,报道器官移植领域领先的科研成果和临床诊疗经验,以及对器官移植领域有指导作用、且与器官移植临床密切结合的基础理论研究。主要栏目有:述评、论著(实验研究、临床研究)、短篇论著、专题研究、综述、讲座、技术交流、病例报告、学术动态、会议纪要。本刊宗旨:宣传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报道国内外器官移植领域最新科研成果、临床诊疗经验,促进国内外器官移植学术交流,坚持尊重科学、实事求是和百家争鸣的方针。本刊已被美国《化学文摘》(CA)、美国《乌利希期刊指南》、波兰《哥白尼索引》、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中国知网CNKI系列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和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数据库(CMCC)等收录。本刊的国际刊号:ISSN 1674-7445,国内刊号:CN 44-1665/R,邮发代号:46-35。本刊为双月刊,大16开,每期64页,国内、外公开发行,定价:12元/期。
药品追溯码重复扫码的法律风险与合规建议
时间:2025-06-18 11:14:02
在药品流通监管体系中,药品追溯码的扫码记录是验证合法性的关键数字指纹。根据现行法规,药店销售二次扫码药品是否构成“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需结合扫码记录的异常性质、药品来源的合规性以及销售行为的法律后果进行多维度分析。
一、追溯码重复扫码的法律定性
药品追溯码的设计初衷是实现“一物一码”,若同一追溯码出现多次销售扫码记录,可能涉及三种违法情形:假药、“回流药”(已销售药品被非法回收)或串换销售(以低价药冒充高价药扫码)。根据《药品管理法》第98条,禁止生产、销售假劣药,而“回流药”因脱离正常储存运输条件,可能被认定为劣药;串换销售则涉嫌欺诈,均属于非法渠道购进的典型表现。
二、非法渠道的判定标准与进货责任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2条明确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从具有资质的药品生产或批发企业购进药品,并留存供货方资质及购销凭证。若药店无法提供二次扫码药品的合法进货票据(如两票制要求的发票、随货同行单),或供货方不在其备案的采购目录内,则直接构成“非法渠道购进”。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药品本身为真,若扫码记录与销售记录不匹配(如A药扫码却实际销售B药),仍可能因违反《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4条“药品经营应保证可追溯”而被处罚。
三、扫码记录异常的法律后果层级
行政处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129条,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5-1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吊销许可证。2025年7月1日后,医保定点药店若未按要求扫码即结算医保基金,还将面临医保协议解除等附加风险。
刑事风险:若二次扫码涉及假药,可能触犯《刑法》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罪;若为回流药且造成人身伤害,则可能构成第142条生产、销售劣药罪。
四、药店合规防御的实操建议
溯源双核查:进货时除查验供应商资质外,需同步抽检追溯码的首次扫码状态,类似“验钞机识别假币”的机制。
记录动态管理:建立扫码记录与库存的实时比对系统,异常数据自动触发预警,避免人为操作漏洞。
渠道透明化:优先选择国药、上药等大型批发企业合作,其供应链追溯体系更完善,可降低“混入非法药品”的概率。
法律监管正从“形式合规”转向“数据穿透式监管”,扫码记录已不仅是技术工具,更是法律证据链的核心环节。药店经营者需以“每一颗药都可数字自证”为标准,方能规避非法渠道的法律雷区。